深夜,若你看到陌生女士被人糾纏,是上前勸阻,還是報警,抑或是默默離開?
  35歲的牟強(化名)選擇了“英雄救美”,還一拳將纏人的男子打倒在地,卻不料致使對方成了植物人。昨日,成都商報記者從閬中市人民法院獲悉,本欲做好事的牟強因處置不當,不僅要領受刑罰,還要面臨數十萬元的巨額賠償。
  路遇女子被糾纏 他揮拳打人
  牟強是閬中人,一名大專畢業生。事情發生在今年2月25日凌晨。
  當日, 牟強下班回家路過閬中市古蓮池街時,見一對陌生的中年男女在街頭爭吵,男子不時糾纏女子,讓其坐自己的電瓶車,擔心女子被欺負的牟強便在後面跟著。
  牟強事後得知,被糾纏的女子叫周穎(化名),喝完酒後,其朋友劉興(化名)表示要騎電瓶車送其回家,但劉騎一會就要停下,想趕快回家的周穎便獨自下車走路,期間劉拉扯周穎的手提包。
  當3人行至古蓮池橫街時,牟強上前對男子的行為進行指責,雙方隨後發生口角。之後,男子用腳踢牟強但未踢上,牟強便一拳將男子打倒在地。昨日,牟強在電話里告訴記者:“當時擔心那個男的要調戲欺負女的。”
  之後發生的事情,是牟強萬萬沒有想到的。
  對方成了植物人 自己獲刑又賠錢
  當晚,周穎勸牟強離開後,見倒地的劉興沒有反應,隨即撥打120。後經鑒定,劉興因嚴重顱腦挫裂傷造成植物生存狀態,損傷程度為重傷一級。3月15日上午,閬中市公安局刑偵大隊民警找到牟強。牟方纔知道,他當晚一拳打倒的男子現在成了植物人。
  9月24日, 閬中市人民法院一審以故意傷害罪判處牟強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並賠償劉興各項損失23萬餘元,同時賠償後續護理費25萬餘元,從10月起到2024年9月止,每月支付護理費人民幣2100元。
  “我確實沒有錢,和妻子離婚後,一個人要撫養孩子、贍養父母,還有90歲高齡的奶奶”,牟強說:“我現在每天在外面打零工,一個月2000元左右,好的時候有3000元。沒想到以為是見義勇為的事情,最後會出現這種結果。”成都商報記者 王超  (原標題:“英雄救美”獲刑又賠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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