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約評論員 王聃
  為幫助貧困同學,上海3名中小學生近日捐出自己10餘年積攢的50萬元壓歲錢,用於設立上海市慈善基金會“青春之光愛心專項基金”。據瞭解,該專項基金將用於資助特困家庭的中小學生和自閉症患兒,以及患有視、聽等障礙的特殊兒童。目前,已確認15位特困學生和15位特殊兒童將首批得到資助。孩子捐錢設基金一事,也在網上引發討論,不少人支持,但也有人提出是不是有錢人的孩子才能做慈善?(11月9日《南方都市報》)
  其實並不僅是有人提出,幾乎是在該則新聞一面世,就有觀察者撰文表示,所謂的“青春之光愛心專項基金”,本質上就是一場富二代們的游戲。在其看來,如果換位到普通孩子,讓他們拿出50萬元來建立一項專門的慈善基金,這幾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務。並且,孩子的家長還有著企業家的身份。倘若考慮到這一點,因此建立起來的慈善基金,其目的更顯得曖昧和不可把握。很難稱這些說法完全沒有道理,但說實話,動輒給慈善基金貼上“富二代”的標簽,讓人反感。
  就算是中小學生,拿出50萬來做慈善又怎麼了?只要基金支持來源合法,且完全出於個人自願即可。不錯,50萬元的壓歲錢,在許多人看來是個天文數字,但如果分攤到3個人的頭上,每人就是十幾萬。按照這幾個孩子家長的表述,這些壓歲錢是從孩子滿月就開始攢起的。由此再來推算,每年的壓歲錢,其實不過在一萬元左右。客觀地說來,在現在這樣普遍只有一個孩子的家庭結構中,尤其是在城市中,一個孩子一年收個幾千元的壓歲錢,很正常,和“富二代”無關。
  慈善基金的來源,很容易作一次還原。慈善的動機,同樣不應存在著天然的區分。應承認的一個事實是:我國尚處於個人慈善發展的初級階段。既然是初級,就意味著需要更多帶頭人,由此形成全民慈善的風尚。上海市慈善基金會秘書長方國平對此的一個觀點是,善不論大小,行善的人也不應論貧富,任何人都有選擇正確的人生目標和價值追求的權利——— 誠如斯言,就算是富二代,只要他有著積極慈善的心理,就算是不那麼寬裕者,只要他日行一善,兩者其實是沒有區別的。
  在該起中小學生慈善基金事件中,本質和關鍵的問題到底是什麼?報道顯示,為什麼3名中小學生建立的慈善基金為50萬元,是因為上海市慈善基金會《專項基金管理辦法》規定的“起步價”是50萬元。並且,一般情況下,專項基金是不能對外公募的。很顯然,它們才是最值得關註的內容,即便是在上海這樣的大城市,慈善基金的門檻仍然過高,且基金的壯大仍然面臨著制度性的限制。這也就意味著,類似新聞中的慈善基金案例,很難被廣泛地複製。
  不要動輒給慈善基金貼上“富二代”的標簽,否則它只會阻礙慈善事業的長遠發展。其實從來沒有一種專屬於“富二代”的慈善基金,重要的是,要努力創造條件,讓每一個願意投身於慈善基金事業者,都能找到屬於自己的機會和可能。應該說,單就個人慈善而言,上海尚且走在全國前列。上海都是這樣,其他城市的狀況更不難想象。衷心祝願這個由中小學生創建的慈善基金,能夠走得更遠;而在制度性的改進和呵護下,更多的個人慈善基金能夠成為現實。
  (原標題:不要給慈善基金貼上富二代的標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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