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新社電從養殖化療飲食注意戶手中收購病死豬肉,經過儲存、加工再賣給小攤販從中牟利,數量高達13000斤,據福建省武平縣人民法院5日透露,該起重大販賣病死豬肉案已於日前宣判,被告人彭某金犯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並處罰金20萬元。
  2013年7月16日凌晨,被告人彭某金伙化療飲食輔助同其弟弟彭某劍(另案處理)駕駛廣東牌照貨車到武平縣,向修某雄等人收購124頭未經動物檢驗檢疫、大小不一的豬。在其返回廣東省深圳市龍崗區的途中,被在高速公路省界處稽查的武平縣稅費徵管大隊截獲。
  經武平縣畜牧獸醫水產局鑒定,該車運載的124頭豬為病、死豬。隨後,被查獲的124頭病、死豬被運往武平縣垃圾無害化融資處理場深埋處理。
  經武平縣價格認證中心鑒定,被澎湖民宿查獲的124只豬價值為91280元。
  (原microSD標題:販賣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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